1.乌兰浩特市开发区管委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4年1月开始,乌兰浩特市开发区管委会对本单位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整顿。清理整顿后,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主任聂云旭、执行局局长闫洪玉、综合执法局局长张良办公用房仍超出规定标准。在清理整顿期间,聂云旭负责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对超标准分配并使用办公用房未整改到位,负有直接责任;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魏耀旗作为分管领导,对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今年1月17日,乌兰浩特市纪委给予聂云旭、魏耀旗党内警告处分;对闫洪玉、张良进行了诫勉谈话。
2.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11月初,经乌兰浩特市城郊办事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由时任城郊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李恩龙带领下属干部郑宏和9名村干部赴北京、井冈山及百色等地学习培训。学习培训结束后,2013年11月11~14日,李恩龙带领以上干部又到越南观光旅游,期间共支出2.7万元,用公款报销。李恩龙作为时任城郊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今年1月24日,乌兰浩特市纪委给予李恩龙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2.7万元。
3.科右前旗额尔格图镇努布企嘎查党总支书记陈国军等人向村民收取土地平整费问题。2014年,科右前旗额尔格图镇努布企嘎查党总支书记陈国军、嘎查达包福令、党总支委员陈胜林研究决定,将位于中努布企村部西南的一块土地用于本村13户村民建设房屋宅基地使用,并向每户收取2000元的土地平整费,共收取2.6万元。该决定没有相关会议记录,所收钱款无收款依据,且没有入账核算。调查取证期间,所收取的土地平整费由被调查人全部返还给13户村民。今年1月29日,科右前旗额尔格图镇纪委给予陈国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胜林、包福令党内警告处分。
4.科右前旗察尔森镇水泉嘎查挪用建设养殖小区项目专项资金问题。2009~2011年,科右前旗察尔森镇水泉嘎查建设养殖小区期间,挪用建设养殖小区项目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嘎查日常支出。其中用于汽车燃油费、招待费支出24720元,没有正规收据和票据。包贺喜格图作为嘎查党支部书记,负有领导责任;何龙山作为嘎查达,负有直接责任。今年2月15日,科右前旗纪委给予包贺喜格图、何龙山党内警告处分。
5.科右前旗巴拉格歹乡义和村套取国家补贴、原党支部书记陈志安套取危房改造补贴等问题。2008~2013年期间,巴拉格歹乡义和村套取各种国家补贴资金共计137739.81元。其中:2008年,义和村套取教育化债款70000元;2011~2013年,义和村套取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贴55110.31元;2013年,义和村套取农作物良种补贴款12629.50元。所套取的资金主要用于义和村建村部和日常支出。2011年,陈志安以其儿子陈琨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7320元;并利用职务之便,用自来水井房的房屋为本村村民赵某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10000元。陈志安作为义和村原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李学柱作为义和村会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今年2月15日,科右前旗纪委给予陈志安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李学柱党内警告处分;收缴义和村套取的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67739.81元、陈志安违纪资金17320元。(文/本报记者刘 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