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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首次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拘留
内蒙古新闻网  16-06-07 11:21 打印本页 来源: 赤峰日报  
 

  近日,该旗决定对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林东分厂涉嫌篡改、伪造监测数据、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涉案直接主管人员王某某移送旗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5日。该案成为新环保法实施以来,该旗首例环境行政拘留案。

  5月18日,该旗环境保护局对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林东分厂进行了现场随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涉嫌篡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有关运行参数和数据的行为。经该局领导批示,立即成立了案件调查组,随即展开了立案调查工作。通过调查证实,该公司安全环保员王某某对三期制酸系统尾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量程参数进行了修改,此行为违法事实证据确凿,该局于5月24日依法对该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贰拾万元,并责令其进行停产整治。

  同时,针对此案该局立即启动了巴林左旗环保与公安环境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将此案依法移交、移送到旗公安局。经旗公安局查明案件事实后,对涉案王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执行行政拘留5日。这是巴林左旗首次对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执行行政拘留案件,彰显了巴林左旗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态度和决心。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保持对污染环境“零容忍”的态度,用好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赋予的各项权力措施,将环保监测、监察的攻坚战引向深入,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捍卫巴林大地碧水蓝天。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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