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内蒙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脱贫攻坚的决战期。到2020年,内蒙古现行标准下的80.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将实现稳定脱贫。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内蒙古实现减贫17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减少47.6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9.7%下降到了5.85%。贫困人口的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末的1437元增加到3100多元,年均增幅16%,高于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贫困地区水、电、路、讯、房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文化、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保、低保、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这为“十三五”期间80.3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夯实了基础。
全面建成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如何才能实现“十三五”脱贫目标?内蒙古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刘忠诚介绍说,要紧紧围绕“到2017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6个自治区贫困旗县全部摘帽,到2020年全区现有80.3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1个国家贫困旗县全部摘帽”这一目标,重点做到“四个清”:底数清,做实做细建档立卡工作,把贫困人口摸清楚,把致贫原因弄明白,把帮扶措施定明确;责任清,把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责任细化实化到每个层级、每个部门,把帮扶责任落实到每名干部头上,把任务一级一级分解落实下去,把压力一层一层传导下去,各尽其责、协同用力;办法清,按照“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要求,对症下药,因户因人精准分类施策;工作要求清,统筹规划,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做到月有调度、季有总结、年中年末有报告,严格验收评估标准和程序,坚持成熟一个退出一个,脱贫一户销号一户。
“特别要把少数民族扶贫工作作为‘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内容,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边境地区和牧区作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重点解决少数民族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困难等问题,并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户子女教育扶贫力度,下大力气解决少数民族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刘忠诚说。(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韩雪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