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河南籍女孩小崔到呼和浩特的第4天。她找到了10年未见的父亲,却没等到父女重逢的喜悦。这个19岁女孩眼眶里噙着泪,不时咬一咬嘴唇,接过记者递过的纸巾,紧紧地攥在手里……
“我13日到呼,14日就找到他了。”小崔说。她口中的“他”是她的父亲,已经10年没有见过面。“要不是真的难住了,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来找他。”小崔告诉记者,她的父母在2006年初离婚了,她一直随母亲、外婆生活,靠母亲卖菜和打零工维持祖孙三人的生计。
2014年6月,小崔的母亲突发脑溢血去世,小崔和外婆的天塌了。当时,小崔正在读高二,外婆怕她受影响,不断鼓励她,还偷偷出去拣废品卖钱。2015年,小崔考上了武汉一所本科高校,外婆拿出所有积蓄给她交上了第一年的学费。小崔知道,已经68岁的外婆没有经济来源,仅靠捡废品根本不够支付自己剩余3年的学费。外婆这才告诉她,她的父母离婚时签过协议,父亲承诺每个月支付300元抚养费,直到她18周岁。可是,离婚十几天后,她父亲就离开了河南老家,手机号也换了,她母亲始终联系不上他。至于抚养费,他一次也没给过。
“我问过法学系的同学,只要找到他,我可以跟他要这些年的抚养费。我算了算,这笔钱差不多够我读完大学。毕业后,我就靠自己。”几经周折,小崔通过老家的亲戚打听到父亲现在呼和浩特,于是在大学同学的帮助下来这里找他。到呼的第二天,小崔在金川开发区一处工地上找到了父亲。对于小崔的突然出现,父亲没有表现出太大的欣喜,还说他的日子“也过得紧巴巴的,拿不出这笔钱”。
就小崔目前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内蒙古秀合律师事务所的李月婷律师。李律师说:“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在特殊情况下,抚养费数额可以变更。小崔的父亲拖欠10年的抚养费,属于逃避抚养责任,这是违法的。如果他继续找借口拒绝履行对小崔的抚养义务,小崔已经年满18周岁,可以起诉至法院进行追讨。”(记者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