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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腐败,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倡廉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党员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于光军
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点”有三:一是“制度”,要设计出防止利用职务获得个人利益时损害组织和他人利益的制度,要承认并保障个人利益,才能设计出不会导致“犯罪”的制度,这是人性使然;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要让群众来监督是否在执行制度,要在监督职务行为时,严格依据制度去评价,而不是习惯于“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三是“文化根源”,如果把单位、组织或机构仅仅看做是个人获得地位、利益的工具,而大家又高度认同这种观念,再好的制度也会把掌握权柄的人变成罪犯;如果对没有犯案的“罪犯”也容忍姑息,这个社会的文明就会越来越败坏直至溃退到愚昧落后状态。
预防职务犯罪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个人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加大对职务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是最严重、突出的腐败现象。高压惩腐肃贪,才能有效遏制心怀不轨者以身试法。二是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大量职务犯罪案例表明,缺少、缺失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是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的重要诱因。
中医有“急则治标,缓则治本”的治病之道,预防职务犯罪,也要先治其标、救其危,再究病因,以求根除,最终达到不想犯罪的终极目标。
◎内蒙古纪委时代风纪杂志社编辑 严夏年
作为一名从事预防职务犯罪的检察人员,深知自己肩上所担负的责任和义务。“职务犯罪,重在预防”,减少和遏制腐败现象,打击只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除了平时在工作中帮助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开展法律宣讲以外,更重要的是培养广大干部职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帮助他们树立法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使人们真正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
◎包头市昆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 赵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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