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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企业和个人不再交这18项行政事业性费用
内蒙古新闻网  16-07-29 09:48 打印本页 来源: 巴彦淖尔日报  
 

  近日,巴彦淖尔市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由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

  据介绍,此次涉及的扩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主要涵盖农业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和林业部门。按照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需严格执行免征费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记者袁雅芹)

  农业部门

  1.国内植物检疫费;

  2.新兽药审批费;

  3.《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4.《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5.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6.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

  7.拖拉机行驶证费;

  8.拖拉机登记证费;

  9.拖拉机驾驶证费;

  10.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

  11.渔业船舶登记(含变更登记)费。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

  2.标准物质定级证书费;

  3.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

  4.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5.计量考评员证书费;

  6.计量授权考核费。

  林业部门

  林权勘测费。      

[责任编辑 王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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