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医有证了!
过去人们习惯称之为“赤脚医生”,这些未经过正式培养的医者为解救中国一些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燃眉之急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改革开放后,置身于市场经济大潮中的村医,日子越来越难过,一直处于上无拨款,下无补助的境况,大多数人为了生计只好村医“半农半医”。
内蒙古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控、妇幼等专业机构正在对村医进行不同形式的专业知识培训,并向各区拨付村医培训专项资金,规范了村医的服务行为。此外,通过医联体、对口帮扶等平台,专家下沉到村卫生室进行诊疗,提高村医服务能力,提升农区牧区医疗水平,提高村医医疗救治能力。
生活有保障了!
内蒙古日前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业10年以上(含10年)并已经退出工作岗位的乡村医生,各地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每月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盟市、旗县级财政解决;建立在岗乡村医生到龄退出制度,对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依法注册的在岗乡村医生,退出乡村医生岗位,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确有需要的,苏木乡镇卫生院可以返聘其继续执业;建立违规违纪乡村医生辞退制度,对于乡村医生执业期间出现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自动脱离乡村医生岗位半年以上或累计脱岗1年,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违规套取各类专项资金,出现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责任事故等违规违纪行为之一的,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处理,直至吊销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提高养老待遇了!
今年10月底自治区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机制,并对于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符合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已经退出岗位的,要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
乡村医生,最初名字叫“赤脚医生”,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由于当时农村卫生条件极其恶劣,各种疾病肆意流行,在严重缺少药品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提出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赤脚医生,他们半农半医,一根针、一把草治病,曾和农村卫生网、合作医疗制度并称为中国农村卫生的“三大支柱”。
一块白色暗花布帘隔开了周则亮家的里外屋,在外屋,一个药柜,一张床,一张褪了漆的白色办公桌便是周给人看病的基本家当,如果仔细观察,在病床靠墙的一角,还有一个柜子,上面用黑体字清楚地写着“消毒柜”的字样。里屋一盘大炕,在没病人的时候,周则亮老两口大部分时间呆在这里。在这个位于武川县纳令沟乡大有城村的卫生室有两名大夫:75岁的周则亮和他43岁的儿子。
周则亮的卫生室经营得不景气。缘由是大有城村距离县城130多华里,属典型的丘陵山区,交通不便,手机不通。周背着药箱走着看病的方式几十年来没有变化,唯一的变化是,这个村的常住人口近年来急剧减少,300人的大有城村已不足以养活这个村卫生室的周则亮父子。【详细】
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内蒙古采取多种措施稳定乡村医生的队伍,包括:多渠道多办法为村医办理养老保险,消除村医养老后顾之忧;对村医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药物及一体化管理资金的补助;对村医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给予合理补助。安排约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任务量由村卫生室承担,经绩效考核后,按考核结果据实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详细】
每千人将有1名村医
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1~1.5名的比例配备,不足1000人的嘎查村按1名配备,保证每个嘎查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各地区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在2014年和2015年将农村牧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用于加强嘎查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官方:采取多种形式 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据国家卫计委网站消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5部委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实际,通过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及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详细】
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
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各地要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2016年各省的乡村医生养老补助的政策都是在执行国家下发的这个文件,今年新疆下发文件明确今年年底前解决全自治区的乡医养老问题,湖南、河北也下发了补助方案,广西、河南、内蒙古等地区也已经逐个市区在执行。
2016年对于全国上下都在完善乡医退出与养老的问题,也就是说全国符合政策的乡医都会老有所依,所以还没轮到你,只是时间的问题,且不会太久远。而近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特意强调提高乡医养老待遇,对于我们还没拿到补助的乡医们未见不是一件好事!
为了大家心理踏实,能更一步的了解乡医职业今后的发展,小编在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奉上,补助、证件、养老你想了解的都在这里,没事看看文件心里有点底,然后坐等养老补助吧。【详细】
北京:乡村医生月补助有望达5500元
4月12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等多部门举行联合发布会,解读于3月25日印发的《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乡村医生的政府补助标准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1600元提高到3500元,部分条件艰苦的山区村医每月补助最高将达5500元。最快7月份,一些涉农区落地政策将实施。【详细】
贵州:乡村医生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近日,贵州省人社厅、省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详细】
辽宁:出台“优惠”政策留住乡村医生
2016养老保险最新消息:养老保障新政策辽宁出台“优惠”政策留住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消息报道,为了完善养老保障政策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辽宁出台“优惠”政策免费培养乡村医生,让市民养老更加有保障,具体养老保险请看下文。【详细】
山东:为离岗和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
山东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按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工作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为离岗和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补助。《意见》同时要求建立规范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详细】
浙江:村医退出后没有职工养老保险
乡村医生目前没有标准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医学专业毕业生不愿意从事村医工作,村医退出后没有职工养老保险,造成许多村医超龄工作,精力和知识结构越来越满足不了基层医疗需求。【详细】
内蒙古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到2020年全区30%以上乡村医生获助理医师资格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杨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