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时政新闻 经济新闻 科教文卫 农牧新闻 社会民生 综合新闻 本网专题 理论评论 人物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城事 正文   
“8·28”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内蒙古新闻网  16-09-06 11:51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晚报  
 

    记者从东兴交管大队获悉,经历40小时,该大队成功侦破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嫌疑人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东河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8月28日晚11点左右,东兴交管大队接到匿名报警:东河区110国道天堂公墓路口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小轿车逃逸。接警后,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勘查,除摩托车及躺在血泊中的驾驶员外,还留有一个汽车后视镜。

  8月29日上午,现场勘查组来到调取事故现场路段卡口监控,调查组和走访组携则走访各大4S店,经工作人员专业的分析对比,确定肇事车辆为2008-2009款的黑色大众宝来轿车。

  8月30日上午,走访组从市车管所调取全市登记的三百余辆黑色大众宝来轿车的全部信息,筛选出50多辆同款车,调取行车轨迹进行重点筛选后,锁定一辆可疑车辆。办案民警前往派出所查询车主相关信息,经耐心劝说,肇事司机赵某迫于压力主动投案,同时指认了肇事车辆的藏匿地点。经痕迹比对,事故现场后视镜与该轿车破损部位完全吻合。审讯中,赵某对自己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历时40小时,“8·28”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记者李亚强)

[责任编辑 吴钰 ]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三国佳丽为“二洽会”添色彩
2016乌兰察布国际马拉松赛开跑
享受秋天的韵味
新巴尔虎右旗全力抗旱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内蒙古公布2016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 包头“地铁大脑”建在哪儿 小编带你去瞧瞧
• 呼和浩特和林县:“光棍村”的小伙要娶媳妇了
• 李纪恒走访自治区四大班子
• 李纪恒布小林会见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王安
• 李纪恒亲切看望部分省级老同志
• 我区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 近250万人享受
专题推荐
【专题】第26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走千村万户 讲精彩故事】点赞百名好支书
• 【专题】内蒙古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
• 【专题】治国理政进行时
• 【专题】亮丽风景线·走遍内蒙古
网站介绍 | 组织机构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