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及其亲属的经济负担,充分发挥个人账户资金的共济作用,今年1月1日起,锡林郭勒盟将拓宽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凡在锡林郭勒盟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除了用于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购药的费用外,又增加了新功能:一是个人账户资金用于缴纳或抵顶本人职工医疗保险费;二是经本人授权,并签署授权书后,其个人账户资金也可用于缴纳或抵顶其亲属的职工医疗保险费。同时,还可用于结算其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就医购药费用。
据介绍,改革后的个人账户资金,一是增加了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即在原有规定只限参保人员本人就医购药的基础上,扩大到家庭成员(亲属)共享使用,还可以用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二是提高了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的效能,这样就使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资金分配能够达到一个合理的占比,也希望以此让一家人里有节余的参保人减轻无节余或节余少者的负担,起到家庭共济的作用。(任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