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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价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内蒙古新闻网  16-12-15 11:0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12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内蒙古在推进电价改革过程中,积极研究探索,形成了符合地区特点的价格机制,顺利实施了蒙西地区的输配电价改革和电力多边交易,蒙东地区的大用户直接交易,电价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悉,2015年9月30日,国家发改委批复了我区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第一个监管周期(2015—2017),输配电价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水平,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行。新电价机制监管周期内,输配电价水平为每千瓦时0.1184元,含增值税和线损的输配电价水平为每千瓦时0.1386元。这是我国第一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也是我国第一个按照“准许成本加准许收益”原则测算,能够直接用于电力市场交易的省级电网独立输配电价,为“放开两头”、推进发电和售电价格市场化创造了必要条件,奠定了坚实基础。2016年10月我区蒙东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正式启动,目前处于输配电价测算阶段。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10月,蒙西电网电力多边交易累计交易电量753.27亿千瓦时,平均降价0.074元/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55.74亿元;蒙东电网大用户直接交易累计交易电量179.4亿千瓦时,平均降价0.088元/千瓦时,降低企业用电成本15.82亿元;输配电价改革通过成本监审,核减不合理供电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核减的成本空间主要用于降低蒙西电网大工业电价,降价金额约26亿元,每千瓦时降低2.65分钱(含税)。(记者白洋)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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