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要闻 > 科教文卫 正文
内蒙古严把疫苗采购配送接收关口
内蒙古新闻网  16-12-19 22:26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第二类疫苗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规范全区第二类疫苗采购、使用和管理,防范采购、使用过程中发生商业贿赂,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疫苗。

  通知明确,二类疫苗采购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透明原则,依托自治区医药采购网集中挂网采购,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自治区医药采购网按照谈判结果进行采购。

  通知要求,必须严格采购程序。一是编制目录。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专家编制全区第二类疫苗集中采购目录,目录中包含在自治区销售、使用的第二类疫苗所有种类、剂型及规格。二是报名审核。疫苗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采购目录提供企业资质、产品及价格等采购申报材料,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疫苗生产企业提供的企业和产品资质等证明文件进行审核。三是价格谈判。审核合格的疫苗生产企业和产品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全区预防接种专家库抽取不少于5名(为奇数)专家组成采购专家组,作为第二类疫苗的价格谈判主体,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代表全区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第二类疫苗集中价格谈判。四是疫苗的采购。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第二类疫苗的采购主体,收集、汇总辖区疫苗接种单位的采购需求信息,统一登录自治区医药采购网填报采购信息,按照挂网价格进行采购,并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第二类疫苗采购供货合同。通知还严格规定了疫苗流通管理中的配送、接收各个层级的工作职责与要求。(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张文强)

[责任编辑 吴钰 ]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内蒙古客户端,关注更多内蒙古更全、更新的新闻资讯。扫描右侧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
相关新闻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图片
【现场】赛罕区:156名科技特派员蹲点推广农业新技术
【现场】乌拉特海关以党代会精神为引领优化通关环境
【定格】用两个孩子的名字建一个草原书屋
抓住安全重点 夯实安全基础
内蒙古新闻一周排行
• 李佳: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 刘奇凡:努力开创自治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 62岁患者突发心脏破裂 医院开通急诊手术绿色通道让患者转危为安
• 全区工商联换届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王莉霞讲话
• 内蒙古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内蒙古7户家庭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 大熊猫双胞胎“七巧”“七喜”鄂尔多斯动物园卖萌无底线
专题推荐
治国理政进行时
【专题】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
• 【专题】2016内蒙古大数据产业推介会
• 【专题】聚焦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
• 【专题】第三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