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锡林郭勒盟生态委全面梳理,确定了13项生态资源保护执法监管重点,分别为天然打草场管理、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外来牲畜清理、征占用草原项目跟踪检查、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治理、高产饲草料基地管理、旅游景区景点生态环境治理、自然保护区管理、草原森林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矿山环境治理、土地污染防治、水土流失治理。
按照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跟踪三个环节,提前研究谋划,加大督促检查,并建立生态保护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全年出动执法人员1.4万人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情形1272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9起,有力打击了各类草原违法犯罪活动,实现了生态保护“全环节”管理、“全领域”覆盖,也确保了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漏空当、不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