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来自财政部、农业部以及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省区代表齐聚锡林浩特市,共同参加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座谈会,总结第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研究下一周期的政策内容。
从2011年开始,国家在内蒙古等草原牧区省份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草原牧区实施的投入规模最大、覆盖面最广、牧民受益最多的一项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国家农业部总畜牧师王智才在座谈会上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已经成为我们强农惠农的重要组成部分,草原的保护建设工作已经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以来,草原生态环境有了变化,草原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草原经营制度完善,依法管草能力持续加强。
锡林郭勒盟作为我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启动地,5年间,累计落实补奖资金34.2亿元,涉及2.7亿亩草场,草原植被覆盖度、高度、产草量逐年提高,牧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同时,着眼于更好地保护草原生态环境,先后出台《草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将盟域面积的85%全部纳入保护范围,专门成立了盟旗两级生态保护委员会,扩大了生态保护工作队伍,狠抓矿山环境治理,促进了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锡盟还以补奖政策为依托,大力转变牧民生产经营方式,不断提高牧民养牧收益,2014年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1306元,较2010年增长5153元。
2015年是第一轮草原生态奖补机制的收官之年。各地参会代表纷纷建议,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长效机制和递增机制,由限期补贴向建立补贴长效机制转变,避免出现因补奖项目结束而出现生态问题反弹的现象。同时综合考虑物价上涨和生产成本提高等因素,适当增加补助奖励标准,实现生态保护和牧民增收双赢。(记者巴依斯古楞 见习记者姜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