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或成果在职创办企业。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可以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
《意见》还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期间出现聘用合同到期情形的,聘用合同期限按约定的离岗期限顺延。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依据离岗创业前的工资和相关政策规定核定,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原单位承担。离岗创业期间,原单位继续发放基本工资,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档次的,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章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