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重申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并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定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以人民为中心展现了党中央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目的和行动方针,凝聚了党在领导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进程中所坚持的执政原则,也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伦理目的和终极价值关怀。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活动从根本上说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中国共产党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得以成立、逐步成长和成熟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以马克思主义为实现指南,并且在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下取得了历时性的成功和划时代的成就。毛泽东曾把人民群众比喻为什么力量也打不破、完全打不破的“铜墙铁壁”,并强调说“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中不难看出,人民群众不仅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也是孕育中国共产党及其成就的沃土。离开了人民群众,党将失去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失去最坚实、最可靠的基础和最忠实、最强大的保障。
在中国,人民主体地位既是历史形成的,是历史经验的启示,也是现实要求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所规定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遵循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所做出的科学选择,是不可撼动的政治价值标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要始终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要始终尊重人民群众在党和国家一切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角色,就要始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意志,激发人民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主体精神。
在五年前党的十八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开宗明义地宣示了中国共产党所坚持的人民主体观,发出了尊重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价值愿望的时代强音。刚刚落幕的党的十九大上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既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添了思想内容,促进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又使得以人民为中心的方略得以实践化、具体化。从这一基本方略出发,当代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就要围绕着人民群众这一主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出发,以人民群众的呼声为方向,以人民群众的标准为标准,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为满意。
众所周知,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新时代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方略必须遵循的行动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需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全面深入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中,这就需要首先坚定一条信念,那就是要始终相信并依靠人民群众,善于从本质上发现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激发人民群众无穷无尽的创造力,依靠人民群众来创造历史伟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群众路线,就要围绕一切为人民群众、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基本思想,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群众路线,要真诚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问题,帮助他们解决各方面的困难,不仅要关心群众利益、群众生活,还要注意群众经验、群众情绪,不仅要给人民群众看得见的物质福利,更好照顾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设法带领人民群众去满足日益多维、多样、多元、多变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精神生活的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群众路线,还要善于启发人民群众的自觉性和自动心,在带领和引导人民群众前进中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总之,坚持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恪守人民为上、人民为本、人民为基的信念,始终把人民群众作为党执政兴国的永葆牢固的根基,把贯彻群众路线作为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内在线索和题中之义。只有坚持并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方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获得不竭动力,党所承担的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历史伟业才能够顺利实现。(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宇文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