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安分局治安行动大队民警赶到某商场附近的一家名烟名酒店处警,只见一个小女孩正哭个不停,她的父母情绪激动地站在旁边。原来,就在十几分钟前,这个年仅10岁的小女孩走进这家店准备购买一瓶矿泉水时,该店老板突然走出柜台,连续三次亲吻了该女孩的嘴巴,并进行拥抱。该女孩在慌乱中哭着跑出了这家店,她的父母问清情形后报了警。
面对民警的调查,年过五旬的店主承认了小女孩所述的事实,辩解称“自己只是觉得该女孩十分可爱,便上前亲了几下,没想到会惹出了事”。该店主明显越界、不合常理的行为构成了猥亵违法行为,受到行拘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