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被告倪某某、陈某某等21人跨省生产、销售用淀粉、苦味剂、葡萄糖及西地那非粉制成的假壮阳药,通过物流发往全国24省市,非法获利240余万元。
据了解,2015年以来,被告倪某某在河南省郑州市某村租了一个厂子,通过购买的身份信息进购散装的假壮阳药等和包装,并购置了打码机,将假药粒压成板或装入瓶中。然后将这些假壮阳药用外包装装好,再用打码机喷上生产日期。
2017年11月,倪某某委托妻子商某某、妹夫荆某某等人帮忙生产假药,倪某某在河南、广东、呼和浩特等地的药品博览会上联系客户,然后通过物流公司发货。
2017年12月,公安机关将倪某某、商某某、荆某某等9人抓获归案。据倪某某交代,其所生产的每盒药的成本价为0.1~0.3元,到消费者手中时价格已经翻了上百倍,其生产的假药流向了全国24个省市,假药销售总额达240余万元。倪某某还供述了曾在其处购进假药的陈某某等12人。
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王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