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民高女士购买了一套房子,可谁知房子被开发商“一房四卖”。后来了解得知,小区“一房多卖”的情况不止她一户。
房子被卖四次
事情还得从2015年说起。
2015年8月31日,高女士在他人介绍下购买了沁丰园小区一套住房。
购买当日,高女士与沁丰园小区开发商呼和浩特市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预购协议书》。
协议书显示,高女士购买了2号楼中单元7楼东户一套面积为136.84平方米的住宅,单价为4500元,总价为615780元。开发商于2015年9月1日前将房屋交付购房者高女士使用。
高女士说,签完《房屋预购协议书》之后,开发商代表范海利就将房屋钥匙交给了她。“我拿到钥匙后,打开房门看了房子情况,觉得比较满意。”
到了2017年6月,就在高女士筹好钱款准备装修房子时,却发现自家的门锁已被更换。
“那时我才知道,房子又被卖给了别人。”高女士告诉记者,在她买房之后,开发商又把她的房子在2016年卖给了另外两位市民。
到了今年4月,又有一位市民找到高女士,称其在2012年就已经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了高女士的房子。
至此,高女士才得知自己的房子被开发商“一房四卖”。
法院正在审理
6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呼市新城区的沁丰园小区了解到,目前小区已有近半数业主入住。而小区开发商办公地点也已变成了一家烟酒店。包括开发商负责人范海利在内的所有人员不知去向。不少遭遇一房多卖的业主聚集在小区院子里商量着如何维权。
截至2017年6月,呼市沁丰园小区遭遇“一房多卖”的业主已经达到20余户。“一房四卖、一房二卖”的情况逐渐浮出水面。随后这些业主先后前往呼市新城区公安分局报案。
2018年11月,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呼和浩特市兆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范海利涉嫌“一房多卖”的案件。
记者了解到,此案经过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还需补充侦查部分证据,所以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目前,包括高女士在内的不少业主表示,将继续通过信访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郭治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