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的彭某艳(女)以丈夫的名义与朋友杨某在网上谈恋爱,并骗走杨某26600元,事情败露后被抓。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彭某艳犯诈骗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法院经审理查明:彭某艳与杨某是朋友关系,2016年2~4月期间,彭某艳冒充其配偶王某军,以王某军“一路上有你”的微信名与杨某通过微信聊天发展男女朋友关系,取得杨某信任后,彭某艳又以王某军的名义编造其病重缺钱治疗等各种谎言骗取杨某266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彭某艳的家属与杨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将诈骗款项足额退赔,彭某艳的犯罪行为取得被害人杨某的谅解。8月6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彭某艳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 解裕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