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道路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康巴什区推出三项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兴业投资
内蒙古新闻网  19-09-04 11:22  【打印本页】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今年以来,康巴什区针对总部经济、文化旅游、商贸物流、金融服务、教育医疗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办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和总投资300万元以上的非生产型企业,推出三项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在该区投资兴业。

  一是对企业交纳税额中区本级留成部分,按照50%的比例进行奖励,奖励期限2年。二是给予不超过办公场所房租总额50%的房租奖励,每个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15万元,奖励期限2年。三是对带动就业作用大、科技含量高、产业附加值高的招商引资企业,其所缴纳的采暖费用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奖励额为总费用的50%,奖励期限2年。 (赵睿)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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