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谁执法 谁普法——宁城县司法实践助推落实普法责任制
内蒙古新闻网  19-09-12 11:50  【打印本页】  来源:赤峰日报

  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制定和执行的主体,肩负着普法职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宁城县司法机关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把普法融入司法实践,通过送法下乡、公开审判、模拟法庭等形式以案释法说理,做到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切实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现场开庭,公开审理。为更好地让审判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取得更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宁城县法院和检察院相关人员来到忙农镇周杖子村,在失火案现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现场审理被告人侯某某失火罪一案,村民争相到庭旁听。通过现场开庭、公开审理、以案释法,提高了村民对失火罪的认识,教育引导村民改变野外用火陋习,增强护林防火、保护家园意识,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抓住时机,服务“三农”。宁城县法院、检察院在大明镇传统庙会高峰期和大双庙镇二官营子村传统那达慕大会期间,紧紧抓住活动期间群众密集性强、参与度高的有利时机,将巡回审判车开进现场,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刑事犯罪案例等内容,宣传法律知识。设立法律咨询台,解答群众农业生产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涉农法律读本2000余册,真正让法治思维根植于农业生产者脑中,避免因农业生产引发的矛盾纠纷。

  模拟法庭,走进校园。近年来,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已形成常态。宁城县法院用真实的刑事案例以模拟县法庭的形式向学生演示庄严的庭审过程,精心选取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刑事案件进行庭审展示,过程严谨、规范、流畅,真实再现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活动。活动最后进行庭审评议,剖析犯罪成因,讲解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解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危害和所需承担的后果,教育学生远离犯罪。

  宁城县创新司法实践,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有力助推了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记者 张启民)


[责任编辑: 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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