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包头市石拐区一村民温某某在上坟祭祀时引起火灾,因其行为违反了石拐区人民政府《关于石拐区森林草原重点区域实施防火戒严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石拐区森林公安局依法将其行政拘留7日。目前,火灾造成的损失还在评估中,温某某也将对此进行赔偿。
近期,旅游踏青、春耕生产用火增多,特别是清明节将至,火源管控难度加大。石拐区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2020年3月15日-2020年5月31日,2020年9月15日-2021年3月15日为石拐区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请务必严格遵守石拐区人民政府《关于石拐区森林草原重点区域实施防火戒严的通告》,严禁在林区烧杂草、扫墓祭祀、乱扔烟头、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据了解,因违规野外用火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不仅会被处以行政处罚和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