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经侦支队以北京日益盛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对北京日益盛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赤峰第二分公司、赤峰第一分公司涉嫌犯罪行为相继进行立案侦查,对相关负责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为了进一步查明案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1、凡是通过北京日益盛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赤峰第一分公司、赤峰第二分公司向北京日益盛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出借资金的人员,于2020年4月30日前到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不报案的后果自负。
2、北京日益盛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赤峰第一分公司、赤峰第二分公司的销售总监、业务部经理、代营销总监、团队经理、客户经理(业务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到赤峰市公安局松山区分局经侦大队说明情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销售总监2020年4月21日前;
(2)业务部经理、代营销总监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4日;
(3)团队经理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9日;
(4)客户经理(业务经理)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15日。
地址:松山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松山区交通局办公楼一楼103室)
如不能按时到经侦大队说明情况的,将依法对其查处。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