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呼和浩特日报》11月3日讯记者从有关会议上获悉,在注重做好六大领域各项改革的基础上,今年我市深入推进25项重点改革任务,目前这25项改革已经初见成效。
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共9项。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64项消减为92项,减幅为65.15%。二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组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列为新一轮机构改革40个政府组成部门之一。三是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鼓励支持异地商会发展的意见》,安排1.5亿元资金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发展基金。四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成立全市财政管理委员会,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和执行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整合各类资金4亿多元,优先用于“十个全覆盖”项目。五是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编制《统筹城乡发展一体化实施意见》。六是深化农业综合体制改革,推进土地流转149.9万亩,创新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全市工商资本下乡企业已达120多家。七是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新路,全面实施“引黄入呼”二期分质供水工程,加快推进“气化呼和浩特”工程,实施大青山前坡综合治理、京藏高速两侧绿化等生态工程。八是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了水务、园林、食品药品管理等行政管理体制。九是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城市环卫、园林绿化、社区便民医院和便民市场,及行政事业单位中的信息系统、农业科技、机耕作业、病虫害和疫病防治等方面率先推开。
文化体制改革方面,共4项。一是加强和改进互联网宣传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管理的一个《实施意见》和四个相关配套文件,更新呼和浩特新闻网,增加了35名事业单位编制,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选任了新闻发言人,培养了自己的网络写手。二是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组建成立了呼和浩特市民族演艺集团,今年重点深化演艺集团内部管理机制改革。三是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顺利完成“三局合一”、“两台合并”工作,分别成立了市文化电影电视局和市广播电视台。四是完成文化综合执法改革,将原来的文化市场办升格,组建正处级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和旗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社会体制改革方面,共4项。一是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出台了11个相关政策文件,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探索建立市、旗县区校长教师定期轮岗制度。二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出台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两个配套方案,建立了乡村医师巡诊制度和培养制度,启动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全市8家试点医院对大部分药品进行了价格调整,全部取消了15%的药品加价。三是完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全市287个社区中的249个社区实现了网格化服务管理。四是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化法制化。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实施意见》及四个相关配套文件,探索建立“网上受理、网下办理”工作机制,用法治渠道解决信访问题。
民主法治领域改革方面,共2项。一是规范重大决策科学化法制化,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逐步建立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强化政府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二是深化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将规划局、房产局、建委、环保局和水务局的监察支队划转到城管局,新增设了四个内设机构,实行网格化监督管理,今年重点将这项改革扩展到旗县区。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方面,共3项。一是完善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对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办法,对各旗县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分类考核、分类评比。二是创新基层党组织模式,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具体实施办法》,整顿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加强村委会的领导力量。三是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面,共3项。一是积极推进“三转”工作,全面清理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总数减少92%以上。二是强化党委反腐倡廉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即将出台《关于“一案双查”的实施办法》,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区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三是率先实现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全面推进市纪委向市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对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刘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