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5月24日上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主持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额尔德尼、罗啸天、郝益东、云秀梅、柳秀、赵忠、秘书长杭桂林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布小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毅峰,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会议议程,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关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听取了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人大常委会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鄂温克族自治旗民族教育条例〉的决定》的说明;听取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区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列席会议的还有,自治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部分自治区人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工作机构负责人、盟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计划单列市和三个自治旗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内蒙古新闻网 张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