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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责令违规单位支付工资及赔偿金3340万元
内蒙古新闻网  11-09-13 10:07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7月至8月,我区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以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内蒙古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公布了专项检查结果。

  我区共对14600户用人单位进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检查,共涉及劳动者58.164万人。通过检查,对存在问题的2390家用人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续签补签劳动合同14.3328万份,督促社会保险登记860件,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844户,涉及金额2166.69万元,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3340.6万元;下达117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涉及金额171.8万元;有4件强制执行案件已经移送司法机关,涉及金额15万元。

  专项检查中发现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用工风险,在劳动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员工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使用,出现工伤、养老、劳资纠纷等问题时将责任推向劳务派遣公司。并通过检查发现个别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缴费难度大的问题,这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建筑、餐饮、娱乐业和一些季节性用工单位。

  社会保险缴纳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我区实行“五险合一”缴费系统,一些行业不能单独交纳某项险种,另外由于我区社会平均工资较高,部分用人单位和个人无力承担全部社会保险费用,而一些年轻职工对于养老、失业等保险的参保缺乏积极性,导致部分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享受不到各项保险待遇。

  针对以上问题,自治区将建立多方协调配合的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治理机制。(记者张昊文)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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