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进入第二季度以来,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3人以上伤亡事故明显上升,为有效遏制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自治区政府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意见。我区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运用经济手段提高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水平及事故善后处理能力。
意见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建筑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工程监理和中介服务机构责任,进一步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意见强调,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指导,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全区所有工程建设单位,要扎实有效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系统性教育。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规划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流程,不得越权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和减少审批环节。对严重违反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停止施工,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停止资金拨付,并严肃查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企业法人代表。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和专业单位不服从管理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分包单位和专业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要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对违法违规造成人员伤亡事故、隐瞒事故或迟报、漏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从重处罚。(记者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