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坚持计划生育
未来一个时期,人口数量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之一,人口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将逐渐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为此,我国将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十二五”和未来一个时期,要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保持生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将总和生育率维持在1.8左右。
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安全避孕节育、出生缺陷预防、不孕不育防治、老年人口生殖健康等4个领域的科学研究。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不断提高国民平均受教育水平。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促进劳动力数量优势向劳动力素质优势转变。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促进社会性别平等。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宣传教育、利益导向、严查“两非”、统计监测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机制,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保护女婴生存权和发展权。
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深入开展人口发展功能区工作,建立人口空间分布的基础数据库。加快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完善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少生快富”和特别扶助“三项制度”,推动各地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政策。
同时,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进一步加强政策协调,逐步提高家庭福利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的比例,增强家庭发展和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