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 内蒙古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要闻  >  鄂尔多斯新闻   
微博
Qzone
鄂尔多斯市将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内蒙古新闻网  11-12-02 10:57 打印本页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11月30日,全市老龄办主任工作座谈会在东胜区召开。会议讨论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关于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办法的通知》,决定我市将在2012年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据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0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18.4万人,占户籍总人数的12%,80岁以上老年人2.3万,百岁老人25人,我市总体进入了老龄社会。高龄津贴办法的建立是市委和政府关于做好老龄工作及调结构、保民生、促发展等一系列重大部署的补充和延伸,也是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质量,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关怀和弘扬尊老敬老优良传统的重要举措。高龄津贴的发放实行按年龄分类分档发放,凡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具体是80-99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所需资金由市、旗区两级分担,具体分配比例为:达拉特旗、杭锦旗、鄂托克前旗8:2;乌审旗、鄂托克旗7:3;东胜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康巴什新区4:6。100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为8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所需资金由旗区承担。(李慧来)

[责任编辑 魏佩]

欢迎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平台——扫描上图二维码或搜索内蒙古日报(或直接输入neimengguribao)关注内蒙古日报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
端午粽飘香
练舞技
清风雅韵扇面展
回民干娘
芍药绽放 花海和林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
电话:0471-6659743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端午赛龙舟
老牛湾的颜值提升了
 
【专题】详解内蒙古“十三五”规划
【专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43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