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设立了专业审判委员会,同时出台了《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使审判委员会实现了从一体总揽向专业分会、从单纯议案审案到审研指导、从全能全职到专业履职、从集约办案到规范制约、从行审全面管理到审判组织专业管理纵横相协的质的转变。
专业审判委员会分为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和刑事专业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在原有审委会成员的基础上,重新调整和增加了资深法官和业务精通的业务庭室负责人。专业审委会依据专业分工履行职责,进行案件审理。专业审判委员会的设立将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全市法院的审判质效,规范审判委员会的运作,加强对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是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而制定,《规则》明确了审判委员会的性质、任务、职责,规范了审委会的议事规则,理顺了审委会的工作程序。
《规则》规定,审判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共同讨论决定案件,负责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决定、疑难案件及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重大事项,同时履行审理案件和监督、管理、指导审判工作的职责。审判委员会服从党的领导,严格执行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以提请程序进行。审判委员会实行定期例会制度。 (张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