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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下发《2012年全区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方案》
内蒙古新闻网  11-12-21 10:30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昨日,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区下发《2012年全区春运交通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地从2012年1月3日起,各地要全面启动省、市际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严格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

  路面管控:24小时逢车必查

  《方案》要求,2012年1月3日起,各地全面启动省、市际春运交通安全服务站,严格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

  各地要结合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以110国道、G6高速公路等主要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为重点道路,以春节前返程高峰和春节后回程高峰为重点时段,调动机关警力,充实一线,科学合理安排勤务制度,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投入到路面管理上,加大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针对春节期间农村道路短途客运的特点,农村地区要协调派出所、农机监理部门,组织开展农村地区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从严查处超员,无证驾驶,超速,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与交通运管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组客等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超员的除依法上限处罚外,一律实行“卸客转运”。各地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短信举报号码,在收费站、饭店、服务区、修理场站等重要位置建立信息收集点,有效打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源头管理:严审春运驾驶人的资格

  《方案》指出,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违法记录未处理的驾驶人,在接受教育、考试、处罚前不得从事今年春运工作;2011年内发生过事故负有责任、有超速50%以上或者两次超员20%以上违法记录的驾驶人,要通报交通部门和客运企业重点加强监管。要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通过GPS监控平台加强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动态实施监管,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要加强学生、农民工包车和自驾车队返乡管理,主动到学校、用工单位开展摸底排查,教育假期出行学生、返乡群众不坐超员车和非客运车。

  应急保障:恶劣天气立即启动预案

  各地要总结往年冰雪恶劣天气交通安全管理经验,制定周密的春运交通管理应急预案,不断完善细化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管理工作措施。要主动向政府汇报春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春运物资、运力等储备。

  公安、气象、水利、卫生、环保、交通、消防等部门和客运企业协作配合,按照各自职责任务,提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共同采取应对措施,提高对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的管控能力,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一旦出现雨雾冰雪恶劣天气,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及时向辖区客运企业通报道路通行情况。

  因路面积雪结冰或能见度差、难以保证安全,应及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并通过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等多种措施,保障车辆安全有序通行。对因恶劣天气需临时关闭省际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要向公安厅交管总队报告。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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