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和浩特市2011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经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呼和浩特市决定公开招考54名符合安置政策的城镇退役士兵进入事业单位。
符合安置政策的2011年度市本级城镇退役士兵(市本级接收、符合安置政策的2010年冬季退出现役城镇退役士兵和2011年春季转业士官),可在2011年12月27日至2011年12月3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到呼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新城区丁香路2号-内蒙古政协东巷)进行报名。联系电话:4668405,6528669,6511071。
在报名时,需先在呼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凭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领取《同意报名通知单》;服役期间被评为残疾的需携带残疾军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服役期间个人荣立二等功、三等功的报考者需携带立功喜报、获奖证书、奖章原件及复印件(缺一不可);个人荣立二等功的,同时需提供二等功通令原件;服役期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待安置期间参加呼和浩特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专业:计算机、维修电工、汽车维修、驾驶证),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驾照)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在报名时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交呼市安置办入档。
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部门的一个岗位(详见《2011年度呼和浩特市本级城镇退役士兵考试考核进入市属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岗位安置计划》)。报名时考生要祥实、准确填写《呼和浩特市2011年度直属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安置城镇退役士兵报名登记表》及填涂信息卡。
每个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将组织第二次报名。
报考人员需携《同意报名通知单》、《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到指定地点报名,采集个人信息并领取准考凭证。
考试工作由呼和浩特市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进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内容为普通高中文化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月8日(星期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士官退出现役证》、身份证和准考证。考试结束后3天,在报名地点公布考试成绩。(文/杨艾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