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实用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首府对两类车辆进行春运安检
内蒙古新闻网  11-12-21 13:13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从2011年12月20日到2012年1月7日,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将对全市大中型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验。此次客运车辆检验的重点为:机动车制动、灯光、转向、行驶部分,安全带,从事长途运营的客车座位数必须与行驶证核定的载人数相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的重点是: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等。

  据了解:凡未参加2011年度机动车定期检验的车辆不准参加春运安全技术检验;各运输公司和车属单位必须与辖区交警大队签订《2012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状》后方可进行车辆检验;2年内临界报废的大中型客车不准参加春运安全检验,不准参加春运;凡未参加临时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大中型客运车辆不予核发《春运合格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予核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合格证》不准参与春运,不准上路行驶。

  另据了解,市区及土左旗、武川县参检车辆在呼和浩特市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中心机动车监测站检测;和林县和清水河县参检车辆在内蒙古赫丰机动车检测站检测。托县参检车辆在托县便民服务站检测。同时,针对此次春运安检,呼和浩特市交警支队设有3部举报电话:0471-6559803、6559810、3605101,群众可以随时举报。(记者 艾文涛 通讯员 白 莺 李 旻)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关爱环卫工人
文化进社区
“两节”鲜花送祝福
警营里的冰雪王国
送温暖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乐在雪中游
这些画作能欺骗吗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2011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