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继续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11年全旗1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实施义务保障机制改革,惠及学生6916人,其中小学4427人、初中2489人。截止目前,全旗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到位资金71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0万元)。拨入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223.54万元;拨入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58万元;拨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园安全保卫补助金16万元;拨入少数民族教育补助专项资金30万元。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认真实施国家、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助学政策和盟、旗高中阶段教育、幼儿教育助学政策,确保助学资金及时足额拨付。2011年享受高中阶段教育补助金669名学生,发放资金126万元;享受蒙语授课学前教育补助443名学生,发放资金26.58万元;享受农村牧区户和城镇低保户学前教育补助852名学生(其中城镇低保户28个),发放资金44万元;享受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566名学生,发放资金109.02万元。
三是全面落实农牧民子女上大学助学政策。2011年资助了农牧民子女上本科359人,资助金额72.4万元;资助了农牧民子女专科毕业生60人,资助金额12万元。同时,享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213人,发放资金102.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