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协调推进工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发展工业对环境一定会带来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区工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地区水污染、大气污染和固废污染问题突出,局部地区还出现了与之相关的地质灾害。我区地域广阔,环境容量相对较大,但也不是无限的,局部的环境破坏,其后果也同样是严重的。协调推进工业发展和环境保护,根本的问题是要兴利除弊,认真研究解决工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区工业以资源型产业为主,尤其要重视解决好工业化和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做到“四要四不能”。一是要可持续,不能搞“有水快流”。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即使是可再生资源也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必须转变矿产资源开发方式,加强资源开发的科学规划和依法保护,有效控制资源开发的节奏、进度、规模。二是要集约发展,不能搞遍地开花。我们强调要点上开花、面上保护,但有些地区布点过多过密,成了遍地开花,一定要合理控制。三是要依靠科技,不能搞粗放开发。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准入和约束政策,引导企业采用节水、脱硫、碳捕获等先进技术,努力实现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推动形成一体化的循环产业链,使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四是要加强管理,不能搞无序乱建。我区一些地方在资源开发中未批先建、边探边采、滥采滥挖现象严重,资源开发秩序比较混乱,今后必须严格管理,下大力规范矿业开发秩序,切实提高资源开发水平。
努力打造节水型工业体系。随着工业化的深入推进,我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加剧。今后发展工业,必须坚持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加强项目建设和项目选址的科学论证,坚决防止由于盲目决策埋下生态隐患。发展高耗水产业特别是兴建煤化工项目,必须坚持依水布局、煤随水走。要严禁取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鼓励使用矿井疏干水、工业循环水和中水,努力降低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要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产品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在能源、化工、冶金等高耗水行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和示范工程,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四、切实减轻传统农牧业对生态的影响
长期以来,我区农牧业增产、农牧民增收在很大程度上主要依靠增加种植面积和牲畜头数来实现。减轻传统农牧业对生态的影响,最根本的是要加快推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变,实现农牧业增长由外延扩大再生产向内涵扩大再生产的转变。
大力推进农牧业规模集约经营。这是在保障供给、提高效益的基础上,使更多不宜种养的土地退耕退牧、还林还草的重要途径。龙头企业是提高农牧业集约化水平的重要力量,要认真落实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着力打造一批规模大、起点高、辐射带动力强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牧业集约化发展。构建现代农牧业经营体制是推进规模集约经营的重要保障,要稳定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加快推进土地和草牧场经营权有序流转,为适度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加快农牧业生产力布局调整。总体上看,由于我区大规模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时间不长,人口分布和生产力布局基本上仍处于自然形成状态。要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快调整优化农牧业生产力布局,在生态脆弱的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大力实施以收缩农牧业生产活动、转变生产经营方式、转移农牧民为主要内容的收缩转移战略。通过收缩转移,实现集中发展,促进生态自我修复。
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长期以来,我区草原超载过牧、草畜关系持续失衡,导致草原生态不断恶化。必须认识到,只有实现草原生态良性循环,才能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必须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稳定发展草原畜牧业,加快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加大森林草原保护执法检查力度。管护是生态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森林法》、《草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对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严厉打击。要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努力实现由事后追究向注重事前防范转变。要强化监督,尽快建立起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和外部监督“三位一体”的森林草原法制工作监督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