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综合要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拒绝“黑心商家” 网友整理三亚防宰攻略手册
内蒙古新闻网  12-01-30 11:00 打印本页 来源: 浙江在线  
 
涉嫌宰客的富林渔村海鲜排档
店老板自己挂上停业整顿牌

   富林渔村海鲜是家什么样的排档?

   去年曾因商业贿赂被处罚

   欺客宰客行为若属实

   这家海鲜店将实行“一次性死亡”

  昨天下午,三亚市工商、物价、公安、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先后介入调查此事。

  昨天上午,三亚市工商局联系当事人高某(罗迪的朋友),获知涉嫌宰客海鲜排档的具体位置和名称(注:罗迪在微博上说,宰客的酒店在三亚湾路,叫富林海鲜酒楼),随后成立专案组,封存了该店近期的销售台账,依据春节前辖区工商所与该店签订的责任状,督促该店立即自行停业,进行内部整顿。

  昨天下午6点,记者在三亚湾路富林渔村海鲜排档看到,经该店几家股东商定,决定配合接受相关部门的停业调查,酒店已经悬挂上“停业整顿”的牌子。

  三亚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如果欺客宰客违法经营行为确实存在,工商部门将对其吊销营业执照,对该店实行“一次性死亡”。

  三亚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地税部门也正在对该店的税务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发现使用假发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也将进行严厉处罚。

   去年曾因商业贿赂被罚

  富林渔村海鲜排档涉嫌宰客并不是第一次。去年,就有游客向三亚工商部门投诉过该店,事后,该店因商业贿赂被处罚过。

  去年6月份,几名游客被摩的带到三亚湾路富林渔村海鲜排档用餐,几个人点了鱼、蟹、螺以及番茄蛋汤、小葱拌豆腐等几个菜后,共消费910元。

  投诉的游客称,当时所点的鱼标价118元/斤,螃蟹328元/斤。

  除了投诉海鲜价格太贵以外,游客还对摩的拉客到店内用餐的行为提出质疑。

  有关这起投诉,我们在去年6月9日三亚市政府网站“网上信访”栏中,找到一封《三亚湾富林海鲜渔村排档严重宰客》的投诉信。

  投诉人写道——

  “我们也没多说什么就进去了,结果一进去,店员推荐我们吃鱼,我们看了下价格都好贵,不知道选什么,他们说他们老板来帮我们选了,选了条看上去很小的鱼,118元一斤,我们问老板这鱼大概多少斤,他说2斤不到……我说先称一下,他们不让,说要把鱼敲晕了再称,然后又叫我们称2只螃蟹,那螃蟹标价328元/斤,就是内地那种25-30块1斤的螃蟹,然后店主说他是我们老乡给我们便宜,就把螃蟹丢了2只出来然后又说给我们便宜称些螺……

  在我们吃饭的时候还有个插曲,就是隔壁桌几个女生,其中一个女生和那老板说,老板我们不知道这么贵能不能便宜点,那老板斩钉截铁地说不行。后来结账的时候那女生就哭了,她们五六个人吃了1500(元),说自己没钱了,后来那老板给她们少了400(元)收了她们1100(元)。她们都是哭着走的。

  我当时就很忐忑我们自己消费了多少,因为那几个女生点的菜都没多少,就要1500(元)。结果结账的时候,我们一问老板,910(元)。当时很想打电话投诉的。但是那老板凶神恶煞的实在不敢,只有忍气吞声结账……

  网上有人说,只要一坐那种电动摩托车,他们带客人去的地方永远是富林渔村,为什么他们不带去别的地方,富林渔村势力这么大?像这种典型为什么不抓……为什么还会有这么一家黑店存在于美丽的海边?”

  经三亚工商、物价调查发现,当时消费者反映的螃蟹328元一斤实为328元两斤。另外,富林渔村海鲜排档还涉嫌对拉客人到店里消费的三轮车、出租车、摩托车司机支付“回扣”,属商业贿赂违法经营行为。

  事后,工商局将这家店列入海鲜排档D类(严重失信)进行监管。

  昨日下午,物价部门对富林渔村海鲜排档检查中发现,在该店昨日的标价中,石蚌鱼和排海螺的标价高出“三亚市海鲜排档海鲜品最高销售价格”(三亚物价部门每日根据市场情况对鲜品价格作出限价,不得高出最高销售价格),其中,石蚌鱼270元,明显高于最高价格248.8元,而排海螺57元,也高于当日最高价格54.3元。另外,物价部门还发现,昨天这家店的青口螺、厚皮螺没有按照物价部门的要求进行标价。

 [1] [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呼伦贝尔现零下45...
张灯结彩迎龙年
严格养护列车 保障...
内蒙古军区开展野...
战严寒保工期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艺术家泼墨写春联
节后返程高峰
大熊猫幼仔“卖萌”
记者调查血荒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