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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珠穆沁旗法官养老院内现场办案
内蒙古新闻网  12-02-17 11:52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由于原告颈椎损伤卧病在床,不能出庭应诉,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法官赴养老院里开庭审案。昨日,法官经过多次调解,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谅解。

  据了解,原告敖某是被告苏某的雇员,在东乌旗嘎达布其镇从事放羊工作。放羊期间,敖某骑摩托车摔伤颈椎,经锡林浩特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评定为7级伤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敖某将苏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所需医疗费用。考虑到案件当事人的特殊情况,1月6日,法院派巡回法庭法官驱车赶到110多公里外的养老院,临时设置了一处法庭审理这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此都非常感动。

  经过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调解,昨日,当事人双方终于达成谅解,原告同意做出让步,被告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一起比较棘手的案件得以结案。(记者 郝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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