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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住院报销比例将进一步提高
内蒙古新闻网  12-02-28 15:3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继2010年包头市推行盟市级统筹后,呼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等其余11个盟市相继推行了盟市级统筹工作。今年,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自治区将进一步提高参合农牧民住院报销比例。

  推行盟市级统筹后,内蒙古新农合统筹地区由原来的98个缩减到12个,既解决了100多万流动人口异地参合、就医和结报问题,同时将基金底盘做大,提高了基金抗风险能力,规范了基金管理。今年,政府新农合补助将提高到240元,参合农牧民个人缴费达到60元,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00元左右。自治区将于近期下发指导意见,探索降低个人支付比例、提高实际补偿比例等改革措施。争取年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牧民人均年收入8倍,且不低于6万元。同时,不断完善与医疗救助等制度相衔接的重大疾病保障机制,扩大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在全面实施农牧区儿童白血病和先心病等6个病种的大病保障基础上,还要逐步将乳腺癌、宫颈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8种癌症,急性心梗、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6个病种纳入保障范围。在三分之一的统筹地区开展试点。(记者 甄海霞 通讯员 王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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