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3·15”维权活动如火如荼,消费者的维权防骗意识也逐步提高。然而,现在很多人都知道购物、下馆子要看消费单,但很少有人意识到去银行存款也要留个心眼儿。
3月14日,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哲里木路一家银行网点随机采访了多位等待叫号的客户,大多数客户表示,难以分辨银行工作人员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驻点人员。一位客户说:“他们穿着打扮都差不多,搞不清谁是银行的,谁是其它单位的。而且很多人也不知道保险公司的人会在银行上班。所以,如果银行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很容易误导消费。”
家住呼和浩特市的丁明伟年前终于解决了自己的存款问题,这事整整烦扰自己一家近2年。“24万可是我们全家人的血汗钱啊,竟然成了保险金,提醒大家以后去银行存款可要留个心眼儿,别被他们忽悠了。”丁明伟说。
2010年3月,丁明伟来到自家附近的某家银行,准备将自己辛苦攒下的24万元钱存定期。可银行工作人员极力向他推荐一种存款项目。“当时那名工作人员特别热情,一个劲儿向我说这个项目的好处,什么利息高,还能分红利,我觉得银行工作人员应该可靠,就没多想,办理了那种‘存款’,并由那名工作人员代替,填了合同签了字。”丁明伟说。意外的是,2011年3月的一天,丁明伟突然接到某保险公司的催缴保费通知。此时,他才恍然大悟,原来当时办理的是一种保险业务。丁明伟立即找到银行,要求退保并改为存款,可银行以有合同为由,拒绝了他的要求。又急又气的丁明伟向呼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证实,该银行工作人员确实存在误导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消协要求该银行将丁明伟的24万元转为银行存款。在多次调解下,银行自知理亏,将24万元转为了存款。
呼市鸿儒律师事务所的侯德印律师表示:“银行本质上是企业,其逐利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但银行应该通过提供丰富的产品和服务来盈利,而不能靠误导消费。这是典型的短时效益,伤害了客户基础。”
今年2月23日,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行业的经营行为,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呼市消协在全市范围对银行保险业开展了消费者满意度问卷调查评议活动。问卷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房贷车贷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程度。3月13日,调查结果公布,在回收的1万余份有效问卷中,绝大多数消费者认为,银行保险业的服务有待提高。呼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宝音说:“随着经济发展的加快,银行保险业市场体系日渐完善,机构服务网点数量大增,业务迅速发展,但部分银行和保险公司在业务开展和收费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合同难以看懂、理赔难、服务差等相关投诉案件逐年上升,已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难点和热点。我们将把消费者的建议进行汇总上报,以便采取措施,敦促银行保险业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记者 冯雪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