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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要价 天价拖车费谁来管?
内蒙古新闻网  12-03-16 14:54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年复一年,任凭车主怨声载道,可“天价拖车费”的事件仍在不停地上演。虽有五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但拖车公司随便开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例子仍层出不穷。

  高速路上追尾

  近日,呼市的刘女士独自开车前往包头办事,当行到距离萨拉齐4公里附近时,发生3车追尾事故,因她的车子是最后一辆,为此,要负事故的全责。

  事故发生后,刘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保险公司,可从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是:出事地点位于高速路上,保险公司的理赔勘查车上不去,唯一的选择是拨“12122”高速公路服务热线。

  据刘女士回忆,仅十多分钟,高速公路支队两名交警赶到现场。紧随其后的,还有一辆闪着警灯、车身上喷有“清障车”标识的救援车。她曾从新闻上得知内蒙古高路公司已实行了免费拖车,便没有多问。交警处理完事故之后,事故车辆被“清障车”拖走了。

  拖车费高达6000元

  事故第二天,刘女士在爱人的陪同下,办理了一系列手续后,他们拿到《车辆事故认定书》和《放车通知单》,随后来到萨拉齐镇国道边一处空旷的院子里取车。

  可得到的答复却是先交6000元的拖车费,外加50元/天的停车费。

  “包头畅通清理救援公司”的陆(音)经理表示,无论是拖4公里还是40公里,他们都这个价,他们也有成本。经过几番讨价还价,最终,只便宜了200元钱,刘女士将自己的车子和另外两辆车取出了停车场。

  取出车后,刘女士再一次联系了当时出警的高速交警,询问为何不在拖车时告知自己拖车需要收费。交警对此的回答是:他们只管派车,费用问题不涉及。

  该清障公司多次被举报

  该名为“包头畅通清理救援公司”的救援公司,已不是第一次收取高价拖车费了。本报曾在2月3日,《高价拖车费真的伤不起》就报道过该清障救援公司收取高价拖车费。13日,记者拨打了包头物价局“12358”投诉热线,工作人员称,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接到举报“包头畅通清理救援公司”的投诉了。

  该工作人员还称,包头物价局已经对“包头畅通清理救援公司”进行过处罚,并责令该公司退还了多收取举报人的拖车费。可处罚之后,这家公司该怎么收费,还怎么收费。老板还声称不差钱!

  记者联系了包头物价局,办公室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个收取高价拖车费的救援公司,物价局在对情况核实后,将进行严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确保以后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但是如何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记者在采访中并未得到肯定的答案。

  高路公司的免费拖车何在

  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经在2009年就承诺实施免费拖车,而且在公司网站上也有《内蒙古高路公司三年免费清障受困车辆11000多辆》的新闻。内蒙古高路公司还开通了“12122”24小时服务热线,并拥有60台清障车,每车还配备2名专职驾驶员, 24小时值守待命。

  可车主刘女士和赵女士都在事故之后,拨打了“12122”,等来的却是“天价拖车”。

  12日,高速公路支队呼市大队的何队长告诉记者,在高速路上出了事故,他们给予免费拖车服务,故障车和事故车都免费拖。当然,在工商局注册的私人拖车公司也可以上高速拖车。记者咨询了高路公司路政科,一名段姓工作人员称,4S店或者私人拖车公司都可以上高速拖故障车辆,不需要申请,但是产生的费用由车主承担。

  可为什么事故车辆多数是由私人清障公司拖车拖的,高路公司的免费拖车呢?自治区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赵奇琪支队长告诉记者:“目前,高速公路的现状是,高路公司虽然有免费清障车,但他们只负责拖故障车,事故车是不管的。而我们高速交警支队并没有清障车,每天高速路上有无数的交通事故发生,为了保障高速路的畅通,我们只能借助私人清障公司拖车。”

  而高路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12122”热线“2号键”是报警,接听的是高速交警的工作人员,由高速交警出警,可能是由于利益关系,高速交警会选择私人拖车公司拖车。高路公司的拖车车身上,喷有“免费清障”字样,无此字样的拖车均不是高路公司的拖车。

  天价拖车费谁来管

  拖车收费没人告知吗?自治区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赵奇琪支队长回答道:“在事故现场,高速交警有义务告知车主,私人清障公司拖车是收费的。收费的标准,则是清障公司自己制定的。”

  私人清障公司的拖车费是可以自己定制的吗?内蒙古发改委收费管理处的贾副处长给记者看了一份由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内蒙古财政厅、内蒙古交通厅和内蒙古公安厅于2008年11月17日联合出台,名为《关于规范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中明确了收费标准以及监管、处罚等管理细则。

  《通知》中对拖车收费明确了最高限价:9座及以下的小客车,最高收费600元;9座以上的小客车,最高收费1000元;货车1吨/公路最高收费3元;吊车1小时最高收费800元,不足一小时按1小时算,空时不得另收费。另外还规定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监督检查乱收费,发现违规现象,按《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处罚。还要求公路清障施救服务公司应实施明码标价制度。“我们的这个《通知》是2008年发的,之后,内蒙古高路公司承诺实施免费拖车,但《通知》仍然适用。如果消费者遇到价格违规行为,可以拨打12358,向价格监督机构投诉,核实后将立案查处。”贾副处长说。

  虽各级部门和相关单位都有管理和治理“天价拖车费”的政策和办法,可天价拖车费仍一次次地在出事车主的“伤口”上撒盐。

  天价拖车费,难道就一直会是难以治愈的疑难杂症?(记者 韩国畅)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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