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乌兰察布市承接“十一五”扶贫开发良好发展态势和“十二五”良好发展开局,开启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市着力强化五项工作措施,为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开好头、起好步。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把扶贫攻坚作为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为扶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市长和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扶贫开发攻坚领导小组,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几大班子领导全力抓,各部门承担任务直接抓,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整合资金,确保投入。搞好扶贫攻坚,必须解决好“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今年全市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扶贫攻坚投入体制,大幅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从2012年起,市级和旗县两级与自治区扶贫资金按不低于1:1的比例足额配套。2012年市级列入财政预算资金1亿元,每个旗县列入财政预算资金2000万元。2013年后,市级和旗县级财政资金逐年增加20%以上。2012年全市投入各类扶贫资金18亿元。资金渠道主要有:向上争取。要力争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相关资金6亿元;财政投入。市县两级财政安排4亿元,并全部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拨付;项目整合。将涉及扶贫工作的全部项目进行组装配套,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做法,合理整合农牧业、交通、水利、林业、电力、卫生、建设、民政、科技、教育、文化等各类专项资金,确保整合8亿元资金,并将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向重点贫困乡村,努力实现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社会筹集和银行借贷。建立健全“群众投、社会筹、单位帮、银行贷”的多元投资机制,多方式、多渠道聚集资金,金融部门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完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制度,适当放宽扶贫贴息贷款条件,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为扶贫对象发展生产提供资金需求,确保扶贫攻坚资金足额投入。此外,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使用,确保资金规范运作,使用透明,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力度。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全市112个单位包扶11个旗县市区贫困村扶贫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结对帮扶机制。一是各部门各负其责,形成立体大扶贫格局。农牧业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涉农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水利、电业、交通、通讯等部门尽最大努力帮助贫困村解决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滞后问题。二是发动各行业、大型企业、团体组织、企业家、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等社会各界,开展献爱心活动,建立扶贫资助专帐、专户,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厉行节约,挤出10%的公办经费用于扶贫,机关干部要开展扶贫献爱心,大力开展捐助活动。整村推进的嘎查村实现“四有三带动”,即:每个嘎查村有一个党政机关定点帮扶,有一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联系,有一名驻村干部包扶,有一名村级支部书记带头,通过企业带动、能人带动、党员带动的方式,扶持贫困嘎查村整体脱贫,确保整村推进工程取得实效。京蒙对口帮扶工作重点通过产业联动、经贸互动,帮助贫困地区培育产业,增强发展能力。龙头企业通过共建基地、联合办合作社等方式,拉动贫困地区加快脱贫。
提高认识,加大宣传。扶贫攻坚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农村牧区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头号民生工程。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既是经济任务,也是政治任务,要从讲政治和关注民生的高度来认识新时期扶贫攻坚的重要性,把思想高度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扶贫攻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和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大力宣传扶贫攻坚政策方针,充分展示扶贫攻坚成就和经验,及时报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攻坚的情况,全面反映贫困地区农牧民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加强对扶贫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全市广大干部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创业热情。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增强对贫困农牧民脱贫致富的带动能力。全市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承担起拉动贫困村脱贫的重任,市和各旗县市区要重点培育和扶持对贫困户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大、扶贫效果好的扶贫龙头企业,发展新型龙头企业。加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引导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带动贫困农牧户发展生产。给予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壮大企业发展规模,提高企业发展效益,实现企业发展壮大、基地不断强化、农牧民收入逐步提高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