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自治区率先成立的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过3年来的运行,累计完成各类交易事项1021项,总交易额105.48亿元,与最高限价和评估起始价相比,节资增收7.72亿元。这一平台已经成为乌海市源头防腐、实现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的载体,是我国西部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的成功样板。
让权力退出,靠制度运行。乌海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推行一系列公共资源交易的制度创新和体制改革。剥离整合原来分散在各行政部门和各区的公共交易职能,由交易中心统一集中操作,中心之外的交易不予认可,对财政资金占主导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自行代理招标,不允许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介入。同时,被剥离了交易职能的行政部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对本行业相关交易活动的监督。这一创新,做到了交易场所、规则程序、信息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专家评委、监督管理、结果公示、中标通知“十统一”,实现了决策、执行、监管三分离,打破了原有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现象。
该中心将10大项43个小项事务全部公开,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随时接受交易主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导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严格执行检察机关查询报名投标单位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规定。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被纳入乌海市监察局电子监察系统,开标评标现场和办事窗口实时音频视频监控。同时,严厉打击挂靠、围标串标、低价抢标后弃标、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一经发现网上通报并列入“黑名单”。3年来已有8家企业因此受到法律处分。他们还对作实造价、明标底招标进行了有益探索。招标项目进场时,交易中心委托市外甲级造价机构对甲方预算重新测算,经财政评审后公布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这一做法有效解决了甲方预算虚高的问题。(记者 于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