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兴和县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在未成年人中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
在家庭开展“孝敬父母,体验亲情”活动。以“孝敬从每一天做起”为主要内容,学雷锋,每天为父母做一件小事,开展“学雷锋,我当一天家”实践活动,让未成年人体验父母的艰辛,培养热爱劳动、自强不息、助人为乐、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主动分担家务,培养自理能力。引导未成年人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教育未成年人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相互攀比,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在学校开展“和谐校园”活动。以“和谐从说话做起”为主要内容,学雷锋,每周为学校做一件好事,纠正校园不文明行为,引导中小学生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养成良好习惯。倡导同学之间互相鼓励,互学互爱,培养乐于助人的品德。引导中小学生树立关心集体、爱护公物、尊敬师长的思想,积极参加学校的活动,增强合作意识。
在单位开展“爱心奉献”活动。以“爱心从具体事做起”为主要内容,学雷锋,每月为单位做一件实事,开展“手拉手扶贫帮困”“红领巾敬老助残”“爱心储蓄”等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帮助孤寡患病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打扫卫生,整理房间,为他们读书读报,做“爱心小天使”,培养未成年人真诚交往、真心关怀、传递爱心、乐于助人的道德品质。
在社会开展“我爱兴和、做文明兴和人”活动。学雷锋,以“知荣明耻从我做起”“我爱兴和我能行,建设兴和我参与”为主要内容,教育未成年人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国家负责,养成诚信的品质,树立主动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组织未成年人学习礼仪知识,礼貌待人,讲文明用语,文明上网,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增强民族自豪感。(吕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