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科教文卫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包头赤峰成为内蒙古首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
内蒙古新闻网  12-03-22 09:20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和自治区卫生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被列为全区首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盟市;内蒙古人民医院、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内蒙古包钢医院、赤峰市医院被列为器官获取医院。

  据了解,2011年7月,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国家卫生部批准,内蒙古列入了全国第二批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省区。截至2012年2月29日,内蒙古已开展器官捐献动员4例,并于1月29日实现首例器官捐献,捐献肝脏1个、肾脏2个。

  该方案对人体器官捐献含义给出明确定义,即有两种情况:一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书面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并且没撤销该登记,待其身故后进行的人体器官捐献;二是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或委托代表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的人体器官捐献。

  该方案还明确,要积极落实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经费,采取“政府投一点、医院支持一点、社会募集一点、受益者拿出一点”的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适时建立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基金。基金主要用于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困难救助、缅怀纪念、表彰奖励、机构运行及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确保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记者 段丽萍)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森林卫士备战“春...
购农机 备春耕
包钢跨入千万吨级...
黄河内蒙古段今年...
草原上开来廉政文...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积极建言献策 共谋发展大计
为了后续有人
 
“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
相约三月 媒花朵朵送祝福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