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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和林县一老板收购赃物电缆被起诉
 

  3月18日,呼和浩特市和林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方华(化名)和邸宇(化名)公诉至和林县人民法院。

  2009年10月10日凌晨,方华驾驶着一辆面包车,与裴庆东(化名)、陈永和(化名)等人一起来到托县古城镇至塔布板中间地带,盗窃联通公司电缆线300余米。得手后,他们将电缆线装车后准备离开。没想到,他们被该公司的巡夜人员发现,追赶的同时迅速报了警。裴庆东、陈永和等人先后被抓获,均已被判刑,只有方华案发后潜逃,于2011年10月落网。

  同样难逃罪责的还有收购站老板邸宇。裴庆东、陈永和、方华多次将盗窃得来的电缆线拿到邸宇所经营的收购站销赃。邸宇明知这些电缆线来路不正,先后9次予以收购,然后再以高价转手,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团伙盗窃的欲望。经和林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邸宇收购的电缆线总价值为22万余元。案发后,邸宇迷途知返,于2011年11月向警方投案自首。(记者毛锴彦 通讯员杨文华)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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