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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整治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剥夺“最终解释权”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自治区工商局于3月27日起在全区开展整治利用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行动,遏制消费领域“最终解释权”等霸王条款现象,规范合同格式条款的订立与使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及房地产行业中的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作为执法重点。各级工商部门将以辖区管理和“经济户口”监管为依托,通过12315投诉网络和日常巡查、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及各类企业进行检查。还将对辖区内重点行业的相关单位与消费者订立的有关合同实行备案管理,有针对性地运用行政指导职能对备案中发现的使用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的单位,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觉纠正或撤销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对专项行动中消费者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热点领域,将通过调研论证,制定出相应的合同示范文本,并与行业协会及企业主管部门协调,推广使用示范文本。(记者 冯雪玉 通讯员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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