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接到许多售楼小姐反映,她们销售的房子所获得2%的提成经常被开发商或者销售代理公司一拖再拖,甚至存在连工资都不发的状况,让她们连最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
媒体发力帮售楼小姐讨回10万元提成
日前,记者联系到了向本报反映的两位售楼小姐,其中一位姓李。她们都是在海口国兴大道学苑公馆楼盘售楼中心工作,李小姐告诉记者,她们任劳任怨地为公司干活,从公司辞职的时候都办清了移交手续,李小姐两人售房金额共500多万元,按2%提成结算,提成有10万元。但她们索要提成时,公司却推三推四,有段时间她们连吃饭都成问题,为此烦恼不已……
前一段时间,李小姐和她的姐妹反复找开发商交涉。虽然开发商也意识到自己不对,但开发商辩称自己也有苦衷,开发商表示,拖欠提成只是暂时的,肯定会给的。据悉,最终在媒体的帮助下,开发商(老板)很不情愿地向李小姐两人支付了10万元的提成款。
19日,记者通过走访海口大部分楼盘了解到,海南有相当多的售楼小姐和李小姐一样,都有相同的遭遇,但是绝大多数人都是敢怒不敢言。
多数售楼小姐没签劳动或提成合同
记者在海口某楼盘售楼处了解到,该楼盘的售楼小姐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目前也没有销售出房子,没有提成,只能靠底薪生活。她们都把希望建立在对老板的信任上。在海口金银小区做销售的万小姐说:“我们几个姐妹到楼盘工作了几个月,但现在开发商还是没有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更别提是提成合同了。”万小姐透露,此前她们曾向开发商提出要求签订合同,但被开发商一句话(要么走,要么别谈合同的事)给回绝了。
一位房地产业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万小姐的这种苦恼是目前很常见的业内“潜规则”,因为目前工作难找,开发商都有这种心理,“你不做,大有人做”,按照目前的情况,海南起码有50%以上的售楼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和提成合同,她们经常被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公司以工作态度以及别的理由拖欠和克扣提成及奖金。
签书面合同是自我保护的最佳手段
由于开发商等拖欠、克扣售楼小姐的提成现象多,现在售楼小姐只希望底薪能高一些就满足了。据业内人士称,开发商、销售代理公司不和售楼小姐签劳动合同,或不签订书面协议的工资标准和提成点数,这已成了业内的“潜规则”。也是一些开发商或代理公司故意为日后拖欠售楼小姐的提成和工资留下的“漏洞”。
据悉,几天前有几位售楼小姐被海口西海岸一家大楼盘的开发商和房产销售代理公司拖欠了8万元提成。她们”联合起来向开发商和销售代理公司讨被拖欠的薪酬,结果被开发商和代理公司教训:“你们都没有签订合同,即使上了法庭也没有用,法院是不会承认的。”
本报法律顾问秦和民律师说,售楼小姐进入这一行业的时候保护意识不强,没有在工作之初签订合同,导致开发商有空子可钻,让自己的利益被侵犯。开发商拖欠工资,不发工资,以后告上法院时,就会造成举证非常困难。
秦律师称,只有口头(劳动)协议并不意味着就会败诉,只是找其他充分证据要困难得多,败诉的机会也就大得多。所以为了减少以后不必要的麻烦,一定要与开发商签订书面合同,到时候开发商如果耍赖,合同就是非常有力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