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中,我区工商系统围绕烟酒、食品、农资、化妆品、服装、家用电器、汽车配件、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以及商标侵权、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各类不正当竞争、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上半年,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个,查处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756件,案值613万元。其中1件移送司法机关。
在查处侵权假冒名酒专项行动中,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二连浩特市工商局查处了多起侵权假冒茅台酒、假冒国务院机关服务局专用酒、假冒五粮液、剑南春、河套王、芝华士、XO、皇家礼炮等各类名酒案,案值40多万元。
在以农资打假为重点的“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中,鄂尔多斯市工商局查获侵权“ZWZ”“SKF”轴承280套、案值50万元,侵权假冒润滑油12个品种128桶,侵权假冒“3M”滤棉273片、半面罩203套;巴彦淖尔市工商局查处侵犯农资商标案件3起、案值5.4万元,没收查扣不合格种子12万余公斤、化肥1万多公斤、农药7件、地膜61公斤,查扣不合格农机配件19件,下达整改通知书155份。
自治区工商局同时组织开展了保护“九牧王”、“九阳”、“晨光”、“大桥BRIDGE及图”等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包头市工商局查处侵犯“九阳”注册商标案件1件;呼和浩特市工商局查处侵犯“九牧王”注册商标案件1件、罚没款1万元,查处侵犯“才子”注册商标专用权案1件、查获涉案服装339件、案值53万元。
截至7月份,各级工商机关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开展执法行动12339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18453户次,整治重点区域1363处次,有效遏制了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 (封迅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