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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廉租房“只售不租”将问责负责人
内蒙古新闻网  12-08-22 10:11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针对群众反映,个别地区存在违反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政策分配廉租住房现象,自治区政府近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分配管理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坚决防止违反国家、自治区政策分配廉租住房的现象发生,确保有住房需求的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能够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真正使廉租住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工作的综合调度,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区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要会同自治区监察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对今后在廉租住房分配管理上确实存在“只售不租”等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地区和负责人进行问责。

  各地区要集中力量对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全面了解掌握并及时纠正本地区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切实关心群众冷暖,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妥善处理群众在廉租住房分配管理上的有关诉求,确保廉租住房分配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

  此外,继续加快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程,加大廉租住房房源和资金筹集力度,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坚决防止廉租住房抵押和上市交易。(记者 刘欣荣)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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