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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2家房企因违规被通报批评
内蒙古新闻网  12-09-04 10:20 打印本页 来源:北方新报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处了解到,呼和浩特22家房企因违规被通报批评。

  据了解,近日,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开发监督管理处根据2011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及日常项目审核中存在的问题,对呼和浩特在建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经检查发现,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不按时申报项目手册、统计报表及瞒报、漏报等行为,影响了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动态跟踪,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房地产市场信息失真,干扰了行业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部分企业销售人员行为不规范,甚至态度蛮横,损坏了房地产行业形象,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准确掌握市场信息,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主管部门经研究决定对内蒙古金禾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蒙力威房地产开发公司、内蒙古绿金嘉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内蒙古大河文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东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标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鑫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瑞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瑞福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宏扬昌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艾博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尖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和信荣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鑫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名城地产有限公司被予以通报批评,并给予行政处罚,其违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责令受通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10日内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者,给予行政处罚。(记者  顾  爽)  

[责任编辑 哈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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